玖玖小说 > 其他类型 > 魔王大人深不可测 > 第511章 左手右手,都是魔王的枪(8/11)
血。

罗炎最终还是想办法从冒险者工会那边弄了一点米诺陶诺斯的血。

在魔王……哦不,科林亲王的重赏之下,雷鸣城有梦想的小伙子们纷纷杀到了漩涡海东南岸,去到了兽人活跃的地盘上,为钻研魔法学术的科林亲王寻找炼金素材。

值得一提的是,虽然恐魔是地狱生物,但牛头人却不是,而是属于兽人的分支。

在遥远的第一纪元,兽人和精灵、矮人、地精一样,也是奥斯大陆的主体种族,甚至一度控制著奥斯大陆最富庶的漩涡海北岸。

只不过随著人类与圣光的崛起,以及龙神时代的蜥蜴人对漩涡海沿岸的殖民,如今兽人已经从漩涡海的北岸销声匿迹,活动范围收缩到了相对贫瘠的南岸以及东岸。

区分兽人和魔人的方法很简单,看起来更像野兽的就是前者,譬如血刃魔将格拉克,而只有尾巴或者耳朵不同于人类的则是后者,譬如莎拉。

魔人在人类社会的地位大概类似于「不可接触者」,圣西斯既不反对他们,也不认可他们,属于任由他们自生自灭的状态。

兽人大抵也是一样。

而为了与真正邪恶的地狱恶魔做区分,也有人将那些不长角的魔人称之为亚魔人,或者对他们那些不显眼的生物特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干脆不提种族和信仰的事。

譬如当莎拉戴著兜帽或者头饰的时候,没人会关注她的耳朵,更不会有人向她投去异样的目光,最多是被她的黑发吸引。

在奥斯大陆,金色是圣洁的象征,银色是衰老,而黑色则象征著神秘与欲望。

顺便一提,由于薇薇安和南孚赖在这里不走了,罗炎也不大敢雇佣人类的仆人,于是从地狱弄了一批恶魔特征不大明显的魔人老乡过来。

昨晚被薇薇安吓到的女仆,并不是人类,而是一个有著狐狸耳朵的姑娘。

他们大多是神殿的孤儿,背景干净,心思相对单纯,由罗炎的教父杰弗里教士介绍。

而对于能为「炙手可热」的罗炎议员干活,这些魔人小伙子和姑娘们也都非常兴奋,得知还有这好事儿之后,高高兴兴就带著行李来上班了。

在奥斯历1054年,无论是地狱还是地表,给贵族当仆人都属于妥妥的铁饭碗,尤其是给那些名声响亮的贵族当仆人。

毕竟在这个人文思想才刚刚萌发的旧时代,绝大多数人要么是农具,要么是碗里的饭。

从无依无靠的孤儿变成了饭碗,那可不是阶级跃迁了吗?

况且这个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