喝醉后不会再开车。
就例如,我的生物钟怎么兜调不回夜猫子。
到了十二点就困,早上七点就自然醒。
莫名其妙酒逛到超市,买一堆鸡蛋和我不爱吃的鱼……
我二十几年来的习惯,短短几个月就被崔陈晓的习惯给覆盖了。
可怕的是,我离开他后还在继续重复。
可怕到我哪怕现在,我还总是觉得崔臣骁就在我不远处。
和我的生活交织。
我努力的想象着曾经的我会怎样生活,每件事情会怎样做。
怎样睡觉,怎样笑,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情。
怎样才获得更像自己,更像唐尽欢。
就这样自欺欺人的过了一短时间。
准确的说应该是一周,区区七天。
而今天,是个重要的日子。
祝慎黎的大喜之日,他和段楼楼的旷世婚礼。
我麻木的站在镜子前面不知道该作何反应,我不确定我自己现在能做出正确的选择。
看那,你心爱的人要结婚了,新娘不是你。
嘿那个男孩终于要娶别人了。
你曾经最爱的人,要和别人走过祝福了。
傻站着干嘛?去抢婚啊,去闹婚礼啊,干脆不去啊……
足足站了半个小时,为了以后的几十年我不会后悔,我一定会去的。
哪怕和他一起接受祝福的不是我。
哪怕他的钻戒没有戴在我手上。
我也要参加她的婚礼,哪怕连新娘都不是我。
不是我和他一起接受众人的祝福。
我都要不留遗憾,参加他说的婚礼。
万一……万一有万一呢,是不是。
我一定要美美的出现,高冷大方。
骄傲的高高在上的,不祝福也不诅咒。
我所谓的大方的随上一份份子钱。
那个爱祝慎黎到骨血里的唐尽欢,起码今天在外人看起来,该是这样的。
……
我依稀记得祝慎黎说他发现自己爱上我饿那天,是我穿着一身白裙子,站在他学校的篮球场偷看他。
那张脸年轻稚嫩,略施粉黛。
天气热的脸颊红红的。
球场上那么多男生都在看我,我的眼里却只有他,只盯着他。
就是那天他看见我的时候,忽然就明白了,原来他也早早就爱上我,不管怎样挣扎怎样否认,他都没办法控制自己不向我靠近。
我今天依旧穿了一身白裙,干净简单。
像他妈睡裙。
画了个清爽无比的妆容。
看起来……嗯,容颜